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政策稳步有序落地

资金流向 > 今天股市最新消息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4年05月08日17:12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自4月29日起实施。

  中国证券报记者5月8日获悉,连日来,各地税务部门按照税务总局部署要求,强化统筹、精心组织,紧锣密鼓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细化落实措施,稳妥推进“反向开票”各项工作任务。例如,青岛市税务局召开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会议,组织动员精干力量,针对业务操作、人员培训、宣传辅导、风险防控、系统运维、问题反馈等各项工作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反向开票”工作顺利推进;海南省税务局构建“省市县联动工作机制”,在确保信息流通和资源共享高效性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设立专门的应急响应小组,随时准备处理各种突发状况,护航“反向开票”工作平稳推进。

  为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各地税务部门坚持主动靠前服务,打好“分类宣传+精准辅导”组合拳。其中,浙江省税务局主动联系有开票需求的企业进行上门辅导,为其提供“政策宣讲、资格审核、归类管理、辅导开票”全流程服务,并及时反馈处理企业疑难问题;北京、山东、厦门、宁夏等税务部门通过在线直播,对“反向开票”政策重点内容、重要事项等提前做好精准提示提醒,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

  为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发展,各地税务部门建立健全针对“反向开票”的税收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跟踪监测分析各地区政策落实情况,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吉林省税务局建立“反向开票”纳税人认定台账、“反向开票”发票开具台账,以掌握全省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情况。省市两级税务部门在功能上线初期按周统计发票开具情况,防范虚开风险;广东省税务局实行“收购者+出售者”双核查,充分利用合同、台账、凭证、资金以及物流等相关信息,通过核实抽查企业享受条件、业务真实性等方式,帮助资源回收企业及时排除“反向开票”各个环节的税收风险。

  《公告》明确,自4月29日起,有“反向开票”意愿的资源回收企业,可向税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履行完规定的简单程序后,可以第一时间便捷实现“反向开票”。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和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多家资源回收企业表示,“反向开票”是一举多得的好政策。 “在废旧物资回收业务中,销售方一般为自然人,往往采用‘不带票销售’方式将报废产品销售给资源回收企业,这导致企业不仅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难以获得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李秋妍介绍,此次出台的“反向开票”政策解决了长期困扰资源回收行业的取票难题。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谢文表示,将运用好政策工具,通过“反向开票”促进上下游协同联动、形成合力,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强有力支撑,持续增强资源回收企业、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的获得感,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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