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地严打“特供酒”后,相关部门再次出手整治这一市场乱象。
5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指出,为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督促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通知公告精神,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严禁生产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餐饮单位经营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严禁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严禁印刷企业印刷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事实上,这并非国家监管部门首次对“特供酒”重拳出击。
早在2020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开展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的通知》;2022年7月,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六部门也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明确网上网下销售的“特制”“接待”“内招”以及“军供”“军队特供”等标识、字样的商品均系非法产品。
据了解,“特供酒”往往与制假售假黑产业链挂钩,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之前,近期全国已有不少地方针对“特供酒”进行整治。如重庆市消委会发布“特供酒”消费提示称,“特供酒”大多以低价购入普通小酒厂的散装白酒,再订购包装盒、纸箱、酒瓶、手提袋等材料进行“包装”,这类“特供酒”通过非法渠道进入市场以次充好。制售者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欺骗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近日也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抵制“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消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创清朗的市场环境;上海浦东区市场监管局则开展了“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酒类市场环境。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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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就严禁制售“特供酒”征求意见多地出手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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