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财经】年内近40家!A股上市公司董监高亲属短线交易“扎堆”曝光

资金流向 > 今天股市最新消息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4年04月19日14:17来源: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郑州4月19日电近期,A股上市公司短线交易“扎堆”曝光。

  4月17日晚,利欧股份发布公告,董事长王相荣、副董事长王壮利因涉嫌短线交易利欧股份股票,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本次立案调查源于王相荣和王壮利的母亲颜素云买卖公司股票事宜。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24年以来,合计近40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董监高或其亲属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短线交易情形,有部分上市公司高管因亲属短线交易行为受到监管调查或处罚。

  年内近40家A股上市公司短线交易“扎堆”曝光

  4月17日晚,利欧股份公告称,收到公司董事长王相荣、副董事长王壮利的通知,获悉其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据《立案告知书》,王相荣、王壮利因涉嫌短线交易利欧股份股票,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本次立案调查内容为王相荣和王壮利的母亲颜素云买卖公司股票事宜。颜素云于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24日买入公司股票,合计交易金额123.72万元,并于2023年5月30日卖出公司股票,合计交易金额111.37万元。颜素云的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

  利欧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在知悉此事后,及时核查了解相关情况,王相荣、王壮利及其母亲颜素云积极配合、主动纠正。因颜素云的上述短线交易事项,2023年8月24日,王相荣、王壮利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王相荣、王壮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近期,上市公司董监高亲属违规短线交易情形屡见不鲜。

  据记者梳理,4月11日至4月17日,仅一周内,就有中科曙光、大叶股份、康缘药业、森霸传感、登云股份、益丰药房、广立微等7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董监高或其亲属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涉嫌短线交易。

  从短线交易金额来看,中科曙光董事长配偶短线交易金额约1.54亿元,位居前列。

  4月11日晚,中科曙光发布关于董事长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根据公告,该公司董事长李国杰的配偶张蒂华自2023年3月3日起持有公司股票,并于当天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约334.33万股(141笔),累计成交金额合计约1.54亿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334.26万股(91笔),累计成交金额合计约1.54亿元;扣除交易佣金、印花税等税费后累计收益58.98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张蒂华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58.98万元全额上交至公司。张蒂华尚持有中科曙光股票700股。

  河南上市公司森霸传感于4月12日发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根据公告,经核查,森霸传感高级管理人员邓再宏的配偶付道升证券账户交易记录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份的情形。具体来看,付道升于1月31日、2月6日、2月19日分别买入2万股、1万股、1万股森霸传感股票,于2月27日卖出4万股森霸传感股票,短线交易产生46584.23元收益。

  另外,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近40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董监高或其亲属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涉嫌短线交易。

  监管紧盯短线交易一上市公司两高管合计被罚160万

  监管部门对于短线交易违规行为,持续严厉打击。除上述利欧股份董事长、副董事长被立案调查外,也有不少上市公司收到警示函、监管函,还有部分公司高管受到行政处罚。

  4月12日,河南上市公司恒星科技公告称,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晓龙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二人因短线交易恒星科技股票被河南证监局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河南证监局决定,对谢晓博、谢晓龙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

  此前公告披露,经查明,谢晓博、谢晓龙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谢晓博自2013年8月11日至今任恒星科技董事,2016年11月9日至今任恒星科技董事长。谢晓龙自2019年11月7日至今任恒星科技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谢某军、焦某芬系谢晓博、谢晓龙的父母。谢某军在2023年8月28日卖出恒星科技股票2600万股,累计成交金额7488万元。焦某芬在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1日买入300万股,累计成交金额1012万元。

  河南证监局指出,谢晓博、谢晓龙作为恒星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谢某军卖出恒星科技股票后六个月内,焦某芬买入的行为导致谢晓博、谢晓龙违反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违法行为。

  此外,今年1月,苏宁环球披露,公司董事长张桂平因非本公司事项(曾任古井贡酒独立董事期间其亲属涉嫌短线交易)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显示,张桂平于2020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9日担任古井贡酒独立董事。2022年2月9日至11日,张桂平配偶名下海通证券账户买入古井贡酒股票3.07万股、成交金额695.1万元,卖出3.07万股、成交金额716.03万元,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该行为构成违法。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张桂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除了处罚落定的公司外,当前,还有多家上市公司董高监被出具监管函、警示函。

  4月11日,上交所向中科曙光下发监管工作函,就该公司董事长亲属短线交易事项明确监管要求。4月9日,克来机电披露,公司监事何晓悦因配偶郝已枫短线交易公司股票,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同日,恒工精密披露,公司董事杨雨轩因其父亲短线交易公司股票,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上市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增强董监高及其亲属合规意识

  作为预防内幕交易的前端控制措施,《证券法》第44条规定,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大股东、董监高等特定主体有短线交易行为的,其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证券法明确禁止特定群体的短线交易,其目的就是防止董监高等内部人士利用信息优势从事不公平的内幕交易。此举既损害投资者利益,又破坏市场交易秩序。”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告诉记者。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短线交易不仅违反了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尤其对依赖公开信息进行投资决策的中小投资者。此外,频繁的短线交易还会对公司的声誉和股价产生不利影响。”

  对于短线交易的原因,记者梳理发现,上市公司给出的理由如出一辙,大多是相关人员“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前期短线交易的宣导没有学习到位”“误操作”等,或者称董监高的亲属是其本人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独立判断而作出的自主交易决定,不存在因获悉公司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在张琦看来,短线交易能带来快速的收益,这种利益驱动是违规行为的主要诱因。此外,上市公司内部缺乏有效的控制机制,无法及时发现和阻止违规行为。

  近年来,随着监管加强,对特定投资者短线交易违规行为的监管也将持续严格。

  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推动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大幅提升违法违规成本。此外还提出,加强交易监管,完善对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监管标准。

  为规范特定投资者短线交易监管,2023年7月,证监会宣布就《关于完善特定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要增强A股市场吸引力,稳定市场预期,就必须对特定投资者短线交易实行更严格的监管。”张琦表示,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短线交易的定义、范围和处罚措施。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应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确保所有投资者都能获取到关键信息。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合规培训、交易监控和审计程序。此外,还要注重对董监高及其亲属进行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的教育和培训,增强他们的合规意识。

  “交易所和监管机构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建立短线交易查处机制,从而做到事前控制,而不是一味进行事后查处。”宋一欣称。

  大河财立方记者王鑫实习生蓝晓宇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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